8月6日,國家食藥總局公布了獲得嬰幼兒奶粉生產許可經營的128家企業和并公布了最新版本的《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3版)》草案,并與當日起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而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據悉,草案中對乳企提出了四點新要求:
一、實施HACCP和GMP管理體系。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沒有完整的生產條件,不予生產許可審查。
二、嚴格規定原料使用。以生乳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應有自建養殖場,以確保生乳的質量安全。
三、建立完整的追溯體系。建立產品信息網站查詢系統,提供標簽、外包裝、質量標準、出廠檢驗報告等信息,方便消費者查詢。
四、有自主研發能力。能夠跟蹤評價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營養和安全,研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據悉,草案中對乳企提出了四點新要求:
一、實施HACCP和GMP管理體系。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沒有完整的生產條件,不予生產許可審查。
二、嚴格規定原料使用。以生乳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應有自建養殖場,以確保生乳的質量安全。
三、建立完整的追溯體系。建立產品信息網站查詢系統,提供標簽、外包裝、質量標準、出廠檢驗報告等信息,方便消費者查詢。
四、有自主研發能力。能夠跟蹤評價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營養和安全,研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