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備受關注的“大頭兒子”著作權案又有了新的進展,央視動畫完勝。
日前,央視動畫訴劉澤岱合同違約一案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據判決,劉澤岱的行為構成違約,賠償央視動畫經濟損失,其全部反訴請求被駁回。
針對劉澤岱在庭審中提出的涉案委托創作合同無效的詭辯及其他無理訴求,北京法院全部駁回。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當事人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涉案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相關約定合法有效。劉澤岱作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具有一定的文化和社會閱歷,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交付相應的人物美術造型設計。
央視動畫繼續主動維權,在2016年8月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杭州大頭兒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圖書、玩具、舞臺劇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6個案件。目前,收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書,駁回了杭州大頭公司就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的上訴,按照法律程序,案件很快會在朝陽法院開庭進行實體審理。
此前,劉澤岱在未合法擁有“大頭兒子”、“小頭爸爸”和“圍裙媽媽”三個人物形象著作權的情況下,非法將其轉讓給杭州商人洪某,洪某用“大頭兒子”的名稱成立了杭州大頭兒子公司,隨即借助央視制作播出的大頭兒子動畫片的知名度展開了一系列商業行為,借助“大頭兒子”的名氣授權開發,并惡意訴訟,企圖勒索央視動畫。央視動畫隨即踏上了有理有據的維權之路。
法治國家的法律不該讓別有用心的人“創新”竊取手段來偷竊原創果實。著作權維權,反不正當競爭,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知識產權保護的神圣,不僅僅應該是動畫企業和動畫人的責任,也是每一個人應有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