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一家兩元超市花10元錢給孩子買了一件小玩具,當我把玩具拿回家后,孩子剛剛拿到手還沒玩就壞了。后來我仔細一看,才發現玩具上沒有3C標志。于是,我把玩具拿到兩元超市去換,可超市的負責人說,只要離開就不能換了。”昨日,家住幸福小區的白女士致電本報新聞熱線稱。
昨日10時,記者來到幸福小區白女士家中看到,該玩具為一小型電動玩具車,只要放上電池便可以行走。 白女士指著玩具的底部說:“我買時沒仔細看,誰知道回來后小車的電源就接觸不好,新的電池放進去不能走。”記者詢問白女士該玩具是否有包裝時,白女士表示,該玩具沒有包裝,沒有3C標志,也沒有生產廠家、規格、產地等。
隨后,記者找到白女士買玩具的兩元超市看到,超市里有很多小型電動玩具和毛絨玩具,且玩具上面均沒有3C標志,甚至連生產廠家、產品規格和任何的警告語言都沒有。該店售貨員王先生告訴記者:“如果這些玩具有3C標志的話,就不會是現在這個價錢了,只要小孩不用嘴去啃、去咬的話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記者拿出白女士買的電動小車時,王先生說:“雖然這個玩具在我們店有銷售,可是我們不知道它是否是我們店的,我們是小本生意,顧客購買時,我們就講清楚了,離開店里就不退貨了。”
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王秀峰律師提醒消費者,購物時,無論花錢多少,必須主動向銷售者索取消費憑證,必要時保證自己權利。劣質玩具往往含有甲醛、鉛等有害物質,會影響孩子健康,家長在購買玩具時,盡量去大型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