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得成功,有時候需要站在巨人的肩上。這樣一個思路,被很多企業巧妙運用在產品營銷和品牌運作上。換句話說,那就是利用名牌效應,巧妙模仿,從而實現自己新品的推廣和銷售。有人把這種做法稱為“傍名牌”,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打“擦邊球”,是一種高明的做法。
這樣做是對還是錯,大家的意見不盡相同。而福建凱帆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目前就站在這個十字路口上。早在今年3·15打假熱潮之際,姚明發表的一份維權申明就將市面上出現的“姚明”、“姚明一代”等品牌,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隨后,在姚明維權申明中榜上有名的“姚YAO”品牌,便在有關媒體發表嚴正申明強調,其品牌屬于合理運作。而“姚YAO”品牌所屬公司正是福建凱帆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該公司副總經理趙濤表示,“姚YAO”品牌沒有借助任何姚明個人名譽和肖像權益進行商業操作,不存在侵權行為。
趙濤認為,姚明是中國籃球的標志與驕傲,其擁有的知名度跟影響力是“姚YAO”品牌努力的方向。同時,姚明所具有的熱愛籃球、追逐夢想、拼搏向上的精神與“姚YAO”品牌所倡導的體育精神存在異曲同工之妙。他一再申明,福建凱帆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規的綜合性集團運營公司,旗下品牌“姚YAO”是在國家商標總局合法注冊、取得國家商標公告、受國家商標法及相關法律保護的民族體育運動品牌。
“姚YAO”品牌的做法是否屬于不正當競爭,業內人士的觀點不盡相同。
福建某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表示,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對著名形象的不正當使用,但根據第二條的一般條款,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違反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或者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利用著名形象,可能引起對著名形象的不當利用或者對著名形象的聲譽造成損害,就可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但也有人認為,“姚YAO”品牌沒有運用到名人姓名,更沒有運用姚明形象去宣傳,其運用的形象設計不是著名形象也不屬于著名虛構圖象,從而規避了不正當競爭。“姚YAO”品牌和喬丹中國走的是相似的路線,是逐漸成長起來的具有自我品牌個性與文化內涵的民族體育品牌。“中國不是缺乏著名的民族體育品牌,而是缺乏一顆對其發展的包容心。”該人士希望,國內的消費者和媒體能夠給予民族品牌充分的包容心,共同助推民族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