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福清吳女士在愛爾蘭的親戚給她寄來16罐的洋奶粉,9月5日,她接到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的通知,因為郵寄來的奶粉貨值超限,要做退運處理。
記者昨日從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了解到,從9月1日起,取消過去對個人郵遞物品500元人民幣的免稅額,并且對郵遞進境物品應繳進口稅超過50元人民幣的一律按商品價值全額征稅。僅新規實施的前三天,就處理了百起類似吳女士遭遇的退運事件。
據了解,為打擊利用郵寄個人物品名義,拆分貨物,逃避國家管制及偷逃稅款的商業性走私行為,海關總署近期發布了2010年第43號公告,調整了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
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規不僅是調整了個人郵寄進境物品的免稅額標準,而且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還將有限值,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
奶粉作為媽媽們最愛境外郵購的商品,根據海關總署的價格表,奶粉的完稅價是200元/公斤,相關稅率是10%,即每公斤奶粉稅額是20元。新標準執行后,按照“50元以下免征”的新規定,超過2.5公斤奶粉就要征收進口稅,且不能超過5公斤的最高限額。按照一罐奶粉850~900克的標準,每次郵寄不超過5罐。吳女士親戚給她郵寄來16罐的洋奶粉顯然超出限值。不過,吳女士深表不解,她認為個人郵寄物品的免征額度調整,只要補交了稅就可以領取。
對此,福州海關有關人士提醒說,按照新規,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過,對于超出限額的個人郵寄品,按照貨物相關規定通關,就需要系列的報檢手續和證件,對于個人而言根本無法提供,因而大多數的超額物品只能做退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