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證明,嬰幼兒模仿行為的發展有以下4個步驟:
(1)3至4個月時,嬰兒對已熟悉的、自己自發地做過的動作,如咿呀發聲,能作出反應。
(2)5至7個月時,嬰兒對實驗人員的動作感到新奇有趣。實驗人員停止實驗時,嬰兒就會做出某種姿勢或發出某種聲音,希望能再看到新奇有趣的動作。嬰兒可能重復其一部分動作,但還不能全部模仿。例如,實驗人員用兩塊積木對擊時,嬰兒可能拿起東西敲打桌子,模仿木塊對擊的聲音或某一敲打動作。
(3)嬰幼兒模仿大人的動作,但還不能準確地做出這些動作。例如,實驗人員旋轉玩具,嬰兒開始可能用手推,使玩具移動,然后把玩具擺動到一定程度,最后用雙手使之旋轉。
(4)19至23個月,幼兒能比較準確地重復大人的聲音或手勢。
2歲的幼兒很好奇,模仿力強,很喜歡模仿大人的動作。在家里,他會一步不離地跟在媽媽身后,媽媽做什么,他也做什么;媽媽掃地,他掃地;媽媽洗衣,他也洗衣。并且都是以極其認真的態度去完成這些動作。此時的幼兒學事很快。
3歲的男孩子已知欽佩其父或大男孩,經常細心觀察其一舉一動,努力模仿其外表和舉止。男孩喜歡玩小卡車、小火車或小飛機。有時他把自己騎的小三輪車當成汽車,他自己卻當警察,學著指揮交通。他也學著用積木搭橋或房子。他還模仿其父說話和待人接物的態度。
3歲的女孩則喜歡模仿媽媽的舉止。她已懂得自己是個女人,所以也學其他婦女的行為。她特別喜歡照料自己的布娃娃,或用玩具學著做飯菜、做家務。當她照料自己的玩具娃娃時總是學著母親在照料自己時的舉止和說話的口氣行事。